(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这部分文件包括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或批准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教育政策性文件。这些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组成了我国现行教育政策的主体,对于指导、协调、规范教育工作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指示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教育工作发表的讲话或所做的指示能否被视为教育政策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主张,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重要讲话、报告,经过党和国家有关组织批准或在党和国家机关报刊等正式公开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都应该纳入教育政策的范围。
二、教育政策的结构体系
教育政策的结构是指教育政策体系是由哪些具体的政策构成的,以及教育政策之间的纵向、横向关系是如何确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