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悲剧是谁酿成?是我们不少大人手中高举的"早恋"这一挞伐之鞭。
"早恋",实在是成人制造的一个尴尬的概念。
首先,这并非真正的"恋"。不少人包括少男少女自己,一见男女孩交往,哪怕是一起谈过一次话,一起走过一段路,写过一封信,递过一个条,就动辄说成是"早恋"。其实,这些男女孩之间的交往,不过是处于积极接近异性时期的少男少女,正常的性心理的表现。我们前面已经谈过,这至多不过是模仿性的初恋感情,远非如同成人的指向婚姻的"恋爱"。再说,恋爱什么叫"早"?即使就指向婚姻的成熟的恋爱说,说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恋爱为"早",相信谁也不会点头。说不到恋爱年龄的恋爱为"早",那么又如何界定恋爱年龄本身?致于模仿性的初恋,又怎能界定何时为"早"?再说,《红楼梦》里演绎了那么多爱情故事的男女,他们的年龄才多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早恋这一既模糊又尴尬的概念谬种流传起来。但是,为适应新词语产生的现实,以增加新词语为首要宗旨的最新修订版《现代汉语词典》,却拒收"早恋"进来与"早婚"、"早育"为伍。看来,谬误的东西喊的人再多也不会成为真理。
难道能否认在少男少女之间会发生恋情?一点不想否认,也不能否认。少年男女之间发生的相互爱慕之情,是名副其实的"初恋"——初步的不成熟的恋情。这种初恋是拒绝世俗的功利主义的,是不考虑婚姻的,是一段纯美的感情经历。初恋是人生第一朵绽开的鲜花,如初升的朝阳一样美好。一个身心健全的人,凭心而论,谁没有过年少时初恋的美好回忆?虽然它像梦一样迷蒙而短暂,但它注入人心的那种温馨和向往,难道不是培养人美好的崇高情操的最好精神营养之一吗?说句实在话,谁果谁真在年少时没有过初恋,没有过那种情思,那是一种人生的缺憾,而且,这种缺憾会在人格上留下影响终生的残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