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很快下来了,没什么意外,明晖全责,明晖无异议,双方协商赔偿,对方是老实人,也没有胡搅蛮缠,提出的赔偿八万九千一百二十元四角。明珠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数字还有零有整,但她知道,这小十万块钱,得她出。
所有人都默认这笔钱明珠出,但是明珠全程沉默。回来的路上,岳娥说:“你弟开打印店买车,我真的掏空了,没有了。”
明晖信誓旦旦地保证:“姐,只有你能帮我了,我给你写借条,好不好?等我挣了钱,肯定还你。”
明珠不松口:“我没钱。”
岳娥大叹口气:“要不这样吧!我让你婆婆给我预支一年的工资,哦不对,一年的不够,那就预支两年的工资。”
这样的馊主意也亏得这样精明的人想得出,女儿的尊严算什么?是随时可以踩在脚下的。明珠不可置信,听后大怒:“人活一张脸,我出,这钱我出,行了吧!”
伤者不知道为什么,要现金支付,大概现金拿着更有一种真实感和踏实感吧!
明珠亲自去柜台取钱,明晖在身后跟着,两人之间形成一种奇异的格局气场,既像保镖和被保护者,又像歹徒和被挟持者。
当然,取钱后明晖又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写借条。
明珠看着那些钱被交到伤者手里,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常吁口气,眉眼间疲态尽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