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人性中这个组成因素的这两个很不相同的概念,其目的并不是要决定或讨论哪一个是对的。目的在于指出两者都犯了相同的错误。冲动(或者给它任何一个名称)本身,从社会上讲来,既不是有害的也不是有益的。其意义依赖于实际所产生的后果;而这些后果又依赖于它所借以活动的和互相作用着的条件。这些条件是由传统、风俗、法律、公众所赞许和反对的类型所建立起来的;是由所有构成环境的一切条件所建立起来的。这些条件即使在同一国家在同一时期内也是如此地多元化,以至爱利益(作为人性的一个特点)可以既在社会上是有用的,又在社会上是有害的。而且不管建立合作的冲动的这种倾向是怎样十分有益的,如果只把它们当作是人性的组成因素,对它们来讲,也是如此的。竞争和合作都不能被断定是人性的特点。它们是指个人活动中的某些关系的一些名称,如同实际上在社会中所构成的关系一样。
即使在人性中有这样一些彼此明确划分开来的倾向,以至符合于所给予它们的这些名称,而且即使人性是固定的,如它有时被说成的那样,上述的情况也是真实的。因为即使在那种情况之下,人性是在许多不同的环境条件之下活动着的,而且正是它和后者的交互作用决定着这些倾向的积极的与消极的后果和社会意义与价值。所谓人性结构的固定性丝毫也不能解释各个氏族、家庭、民族之间的差别——那就是说,它本身不解释任何社会的状态。对于遵循哪些政策有益,它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它甚至也没有为保守主义辩护来反对激进主义。